我虽然一直在叫那家伙小白脸,事实上他比我高了不止十五公分。他的衣服穿在我身上,晃晃荡荡的,总不觉得踏实。至于他的鞋子,我得把鞋带绑得死死的,才不至于会在走路的时候就把它们甩掉。
我还找到了他的钱包。从里面抽几张票子出来的时候,顺便瞄了一眼他的身份证。
原来他叫崔叔闻。
这名字倒有那么一点文绉绉的,早个一二百年也可去冒充读书人了。然而这对我来说没有多大意义。人的寿命实在太短,要不了多久他们就都变成一堆白骨——何况这个家伙……神经好像还不太正常。
外面天还是黑的,估计出去了也没啥意思。我索性在客厅的沙发上躺下来,先眯一觉再说。嗯,这张沙发确实很舒服。
其实这里的一切都还挺顺眼,只有躺在里面那家伙,怎么想怎么讨厌。
——话说我还真没讨厌过长得好看的人哩,他第一个破纪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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