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王怜花也同样觉得自己完美的没有一丝一毫的缺陷。
所谓的“自恋”,正是优秀之人的证明。
在场都是聪明人,所以等到王怜花笑完, 季闲珺难得轻巧的托手虚敬,以茶代酒。
“共勉。”
王怜花当场扬起眉梢, 气氛居然就这么热络起来。
“接下来你要找公孙兰?”
笑过之后,他不见外的问道。
怎么说都是同“道”中人,王怜花还是颇有自知之明的,像他们这种类型其实和世道中的主流不怎么合适。
人们认为大侠就该不拘小节,男子就该落拓豪气。
但王怜花不这么认为,端看他衣食住行的精致,足见他对自己是怎样一个态度,比女子还懂得呵护自己,正是王怜花像大家公子多过像武林人士的证明。
不过这也不是说他细皮嫩肉,是朵经不起风吹雨打的娇花。
起码这姿态落到季闲珺眼里,有一种气度是实打实的。
那就是历经风雨后的潇洒内敛。
单以心境度之,季闲珺认为王怜花的能力在当世数一数二,是少数中的少数,妙人中的妙人。
敬天宗主最爱和这类怪人相处,每每和王怜花一问一答,总会令他不期然的想起不曾为君的时候。
虽然自己从未后悔,但是不得不提起为王之后的他,还是比游历江湖的曾经少了那么几分自由。
思及此,季闲珺摇摇头,道:“她会自己来找我。”
“我打扰到你了?”王怜花指骨抵住脸颊,桃花眼迷离艳色晕开三分似笑非笑的微妙,“我在这里可能真的打扰到你了。”
季闲珺没有反驳,王怜花在,不管公孙兰来还是不来都会让状况变得难以处置,但并不是不能处置。
“也罢。”
王怜花袖手起身,侧着身子对他道:“人生难得一知己,可叹你不曾有怜花的心思。”
季闲珺闻言不动如山道:“我其实是极为喜爱你的。”
这是真话,王怜花不难看出来。
他没像是其他人误会,反而真知灼见道:“想和王怜花做朋友,可要有被大麻烦缠上的觉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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