笙哥儿十岁了,最大的昌阳也十八岁了,往下重楼十五岁,杜若十四岁,苍术十三岁,苇儿和葭儿也已经十三岁了,比起五年前,六个人的改变可以说是脱胎换骨,也就笙哥儿,似乎除了长大了,就没有其他的什么变化,还是那副温吞懒散的样子。
“这件大百花孔雀锦的哥儿上次老姨奶奶生日已经穿过了,这次再穿没得被人笑话哥儿,换那件,青绿瑞草云鹤锦,那件事新制的,还没有穿出去过呢。”苇儿对捧着衣服过来的葭儿说。
“可是今儿不是老爷生辰吗?穿这件青绿的好吗?要不要换件喜庆点的?”葭儿说。
“我记得还有一件紫棠的蒲桃文锦,颜色庄重,花样意头也好。”正在给笙哥儿梳头的重楼回头说。
“那件我也有印象,是适合今日的场合穿。”苇儿点头。
“放哪呢?”葭儿问,“刚我翻柜子的时候也没看见啊。”
“在那只红木的箱子里呢,怕是压在箱底,找出来也要先熏一熏才可穿上身。”重楼对笙哥儿的这些事比谁都要清楚,因为自从孙嬷嬷走了以后都是他一件件经手的。
“时间还有,老爷的马车是要申时三刻来接,这衣裳熏半个时辰也差不多了。”苇儿把检查过的鞋放到一边,“葭儿,我们去找找。”
“嗯。”
“哥儿,头转转,这边的头发还没梳服帖。”重楼对笙哥儿说。
笙哥儿照做,手里还拿着一本闲书在翻,这闲书自然是苍术拿过来的,无非就是市井里流传比较广的杂记小传,内容也多是才子佳人、幽灵鬼怪的,他手上这本正是一本近来卖得很火的鬼怪杂记——
“哥儿,这压发的是要用玉、用宝还是用珍珠?”重楼问道。
“随便吧。”笙哥儿并不在意。
“那还是用珍珠吧。”重楼打开一个紫檀的小匣子,拉开最下层的屉子,里面满满一屉子都是珍珠,虽然不是很大,但是好在每个都很匀称,有大拇指盖那么大,“这都是上次去杜家,向夫人塞的,说是新采的珠子,精选出来的,像这样的粉珍珠倒也难得。”
“那向夫人珍珠又不是白送的,”苍术走了进来,“那还不是因为她娘家的外甥冲撞了哥儿,才送这些珍珠来赔罪的,倘若那日不是昌阳眼疾手快,那样一个大花瓶可不把哥儿的头给砸破啊。”
“好了,记这些干吗?人也不是故意的。”笙哥儿扫了苍术一眼。
“就咱们哥儿好脾性,那向家的少爷做错事态度还那么恶劣,亏得哥儿没有告诉杜老太太和两位杜老爷,要不然我看那向家少爷怎么办。”苍术可是亲眼目睹了那人的恶性。
“好了。”笙哥儿把书合上,看着苍术,“我让你学做生意,你就应该知道什么叫‘以和为贵’,先不说他的身份摆在那里,要压你一头,单那向家在生意圈里也不是什么善茬,这个你还不清楚?”
“我自然清楚,”苍术抿嘴,“要不然那日才不会憋着气,一句话都没为哥儿说了。”
“我也没说要处处退让。”笙哥儿把那本杂记扔给他,“只是忍一时之气,天长日久,只要你这股气在,哪怕没有压过人家的一天?”
苍术借住书,又眉开眼笑了,那张脸越长开越是漂亮,如果不是在笙哥儿手下,如果不是他自己的脾气烈,恐怕早就不知道怎么吃亏了。
“杜若还在书房?”笙哥儿问。
“除了书房还能在哪?都变书呆子了。”
“那考试近了,自然要多温书。”笙哥儿对着侧室的方向说,“葭儿,待会你去煮一碗银耳明目汤送去书房吧。”
“知道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