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胡说八道,乡下的狗更机灵。”刘妈白了儿子一眼:“大少,这狗是怎么了,瘦成这样?”
“它原来的是景安,”没什么不能说的,郑元凯叹了口气,坦然道:“主人死了,伤心成这样的,和我还投缘,我就带回来养了。”
人最欣赏狗的一点,即是忠诚。
听到这话,别墅里住的几个都对金毛好感大增。
贺泉不失时机地接道:“叫静静,两岁大,女孩子。”
刘妈立刻道:“我一会去弄个狗窝出来!”
半晌,各就各位。
厨房里,刘秀颇为怨念地开始杀鱼,那鱼非常难搞,溅了他一脸的水,用刀背猛拍了好几下,总算不动了。错过了“家庭新成员见面会”的杨荣站在他身边,听着他的碎碎念:“大少什么时候喜欢狗了?”
“我妈也喜欢,在乡下的时候我就觉得狗才是她亲儿子,我是抱养的,到了城里狗少了,住人别墅也没法养宠物,没想到竟然是大少要养了,唉。”
他长吁短叹,快速而娴熟地刮着鳞片,又道:“杨哥你是当兵的,也喜欢狗?”
“军队里还有军犬,你说呢?”
“也对,”刘秀仔细地刮着鱼鳍和鱼肚子处不容易被发现的鳞片,突然乐了,转脸道:“哎,我发现大少和金毛在一起,再随便来一个男的,就组成了狗男男三个字哈哈哈,呸呸我乱想的,杨哥你别说出去啊。”
杨荣严肃地瞧着他。
到底是当过特种兵的,这表情挺有威慑力,刘秀颇为忐忑:“干嘛?”
杨荣拍拍他的肩膀,认真道:“下次有人打你的时候,记得第一时间找我求救。”
“?”
“刘妈不容易啊,我总算知道她不让你去酒楼找工作的原因了,”杨荣深深看了他一眼:“长这么大还没被人打死,也是运气。”
“……”
二楼。
恢复了些力气的金毛一改在车上的文静,开始到处乱窜,郑元凯把所有房间的门都打开了,由着它到处走——狗狗到了新家,总是要到处逛逛闻闻的。注视着金毛把二楼匆匆走过回到主人身边,大少把它抱起来,和贺泉一起进了卧室,关门。
“景安”和人谈事情,总是不方便让其他人听见的。
贺泉瞧了瞧卧室的装潢,嗤笑:“金碧辉煌。”
“这可不是我的品味,”郑元凯摸了摸狗狗的耳朵,好奇询问:“静静,你是怎么认出我的?”
灵魂感应?
太唯心主义了。
即使发生了穿越这种事情,大少也还是相信唯物主义的。
“应该是气味,”贺泉想起了什么,笑道:“你的章鱼小丸子呢?”
“……忘了。”
一盒小丸子,只吃了两个,剩下的搁地上了,应该被当做垃圾打扫掉了吧。
去长风街必吃的铁板鱿鱼和章鱼小丸子组合,竟然让金毛犬认出了他?郑元凯仔细想了想,应该还有身上的沐浴液精油之类的味道,从剧组回来以后,他新买了自己喜欢的牌子在用,对人来说气味已经没有了,狗说不定还能闻到。
金毛起初只是很怀疑而已,之后大少和狗狗互动的小习惯,则让它确认了这个是主人。
“静静真聪明!”
大少把脸贴过去,蹭了蹭它的脸。
没错,即使只是这样简单的判断,对于金毛犬来说,也是十分聪明的表现了。
“汪汪!汪!”
狗狗开心地摇了摇尾巴,又舔了一下他的脸。
这一晚两人一狗都睡得很香,刘妈用纸箱和垫子拼接起来的窝被金毛拒绝了,天气热,它直接趴在了空调房的地板上。
次日早上,贺泉先回家收拾东西了,郑元凯让他直接搬过来住。
司机杨荣负责接送。
望着车窗外的景象,副驾上的男人放松地伸了个懒腰。
真好。
别墅上下包括司机都在奇怪为什么他要搬进来,贺泉笑而不语。
以前是怕不方便少爷带人过夜,他才不和景安住在一块的,现在则不同。
少爷刚换了身份不久,容易露馅,需要有人帮衬,何况别墅里已经住了这么多人,不存在什么打扰私人空间了,突如其来的失而复得也让贺泉想要留在少爷身边,是以他答应得很爽快。
“汪呜?”
郑元凯拒绝了小伙伴们的邀请,告诉他们自己收养了一条狗,很没有安全感很粘人,爱美现在长得又不怎么样,要等养到能见人了再带出去见他们。挂了电话,见金毛正坐着歪头瞅他,显然是听到主人说了“狗”这个字。
根据静静的理解,这应该和它有关系。
面对一只由于失去主人太久差点把自己饿死,如今连上厕所都要盯梢的狗,你还能说什么呢?
随它吧。
“静静,想出门吗,还是待在家里?”大少把牵引绳取出来,展开放在了地上。